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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非限购区公积金贷款首付调整通知,非限购区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首套20%、二套30%

来源:吉屋   2023-09-05 14: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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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非限购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非限购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8月28日起,购买青岛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调整为20%,而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将调整为30%。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贷款额度上限和调整后的首付比例

目前,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为: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而言,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而对于仅有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此外,对于在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如果购买青岛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贷款额度还可上浮20%,最高可贷至96万元。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系列措施

此前,青岛市已经对非限购区域的购房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并优化了限售条件,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新政策中还提到了对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贷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在非限购区域发放的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也将相应调整。此外,新政策还提到了优化特定条件群体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年限的措施。对于满足条件的居民家庭来说,如果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治疗、家庭收入无法支持住房贷款且已申请贷款延期展期等情况需要出售住房的,只要满足房屋已满足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年的条件,房屋产权人就可以申请解除住房交易限制。

青岛市近期的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降低非限购区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以及优化信贷政策和限售条件,青岛市将进一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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