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生效,买房无需纠结40年还是70年产权了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7-05-03 11:12:46
说起产权,无数购房者都纠结不已经。“住宅用房通常是70年的大产权,带商业性质的一般是40或50年的小产权”已经是尽人皆知,然后购房者妥妥纠结了——40/50年产权的房子廉价,但时间过短;70年产权时间够,但贵!到底买哪类更适合?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力,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以及,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以及处罚的权力。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依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较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以及综合类用地较高为50年,商业建筑用地较高为40年。
No!
房屋产权具体是由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两部份组成,二者主要的区分在于: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整毁损灭失就可以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与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换成人话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依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游览/文娱40年。
但须注意: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其实不是拿到房产证时。
举例说明:从开发商拿地到动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以后,因为种种缘故迟迟未动工,乃至被多回倒手,十几年过去以后才开始开发。买家得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很多。
目前新的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同等受维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较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适用地50年。现已经明确,届满可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征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对如何续期并无说明,这个问题是物权法制订以后预留的问题。
购房者只需要在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便可。而且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二条以及《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相干规定,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关于大家耿耿于怀的商业产权,商业产权到期如国家没又其他计划,业主只需需要土地出让金便可继续使用;若有其他计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依照1:3赔偿,为住宅的三倍。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商定的,依照商定;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该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了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该予以批准。经批准准许续期的,应该从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