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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合理购房提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声

来源:吉屋   2023-08-19 13: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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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这份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充分保障疏解单位职工的提取需求,加大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并促进合理购房的提取。以下是通知中的具体内容:

雄安新区职工可“零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通知,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而迁往雄安新区的中央国家机关(含中央企业)职工可以“零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雄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购房支出为限。而在雄安新区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房租实际支出为限。如果中央国家机关职工疏解到其他地区,也可以参照上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持租房消费,提高提取限额

通知还明确了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情况,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每人每月可提取2000元作为限额。符合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职工家庭,自幼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而对于因配租集体租赁住房或政策性租赁住房需要趸交房租的职工家庭,可以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此外,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也可以向资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在经审核同意后按照职工委托授权,定期扣划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

跨省购房也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通知,职工在北京市外的工作地、户籍地或户籍地所在省份的省会(首府)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资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也可以通过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跨省通办”窗口提出申请。另外,如果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了2次及以上交易,并且距离末次交易满12个月,职工可以凭购买此套住房的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非家庭成员关系的多名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的情况,其中一名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这份通知对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充分保障疏解单位职工的提取需求,加大对租房消费和合理购房的支持力度,有助于提升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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