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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产证加名不收契税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21 21:12: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于8月31日起执行。据悉,此前青岛市地税局对于夫妻之间一方房产变为共有房产加名已暂免收税,不过知晓者不多,而根据调查,不少市民都表示在免税利好出来后会去加名。

发布:房产证加名全国不收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一政策于8月31日起执行。近日备受关注的“房产证加名税”讨论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暂行条例同时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至5%。而“房产证加名税”受关注,源于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头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时间如何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以及“房产证加名税”该不该征成为关注焦点。

据悉,此次将房产加名免征税,具有合法性,但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是有期限的。

探访:青岛*两户办“加名”

1日上午10时许,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地税办理窗口,有5位市民在排队。“女儿前几天就嘱咐我来问问房产证加名的事,听说将来要对房产证加名征收契税,孩子非常担心。”排在队伍后面的陈女士说。

但地税工作人员的解释让陈女士放宽了心。“青岛还没有就婚前房产证加名征收契税,我们也没有接到将来会征收的消息。”地税窗口工作人员说,从8月下旬以来,来地税窗口现场咨询或拨打契税咨询电话询问“房产加名”政策的人明显增多,但在得到“暂不征税”答复后,真正到窗口办理加名的并不多。

1日下午5时,据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仅为两户市民办理了房产加名手续。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市民表示,以前并不知道婚后房产证加名不收税,知道这个消息后会前去办理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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